美利堅合眾國,中文簡稱美國。是由其下轄的50個州、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五個自治領土及外島共同組成的聯邦共和國。美國本土48個州和聯邦特區位於北美洲中部,東臨大西洋,北面是加拿大,南部和墨西哥接壤,本土位於溫帶、副熱帶地區。
美國擁有接近超過3.3億人口, 為世界第三人口大國。國家有著來自世界各地的大量移民,是世界上民族和文化多元的國家之一。 76.5% 美國白人,13.4% 美國黑人,5.9% 亞裔人,2.7% 混血兒,1.3% 美洲原住民,0.2% 太平洋島民。族群雖多,國家語言為英語。
貨幣: | 美元 |
首都: | 華盛頓 |
人口: | 3.282 億 (2019 年) |
國內生產總值: | 21.43 兆美元 (2019 年) |
國家語言: | 英語 |
- 作爲世界第一經濟強國美國經濟實力雄厚,GDP居世界第一,工業發展強勁,也是全球第一農業大國。
- 美國在科技領域也是獨佔國際鰲頭。
- 食品安全指數全球最高。
- 美國擁有全世界最先進的醫療水準及最尖端的診斷和治療設備,具有一整套醫療保險制度和組織來保護病人的權益。
- 美國也是全世界教育最發達的國家之一。法律規定6-18歲為義務教育階段,高等教育質量更是冠絕全球。全世界排名前10的大學一半以上是美國大學。
- 美國福利制度基本完備。
- 持有美國護照在世界各地旅行基本暢通無阻,免簽國家185個,全球排名第七 (2020年)。
包括根據美國移民法,美國移民簽證種類較多,除了L1工簽外,還有職業移民分為以下類別(優先級依次遞減)EB1,EB2, EB3, EB4, EB5 等。
- 第一類優先EB-1:具有傑出才能的人士;
- 第二類優先EB-2:專業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
- 第三類優先EB-3:專業人士,技術工人和非技術工人;
- 第四類優先EB-4:特殊移民;
- 第五類優先EB-5:投資移民。
本站簡要介紹三大常用類別。
計劃基本條件
- 境外公司在美國投資企業,建立分公司
- 境外需要高管去管理美國分公司
- 分別有跨國公司高管人員簽證(L1A)或專門技術人員簽證(L1B)
- 主申請人於申請前3年已在海外母公司內連續擔任該職位1年以上
- 主申請人年齡在25歲以上
- 赴美也擔任分公司高管/技術人員
- 美國分公司要有經營場地
- 高管的配偶和21歲以下子女同時獲得陪同簽證L2
移民計劃詳情
- L1A的居留期限最長為7年,L1B的居留期限最長為5年
- 持有L1簽證1年之後即可申請綠卡,不受移民配額限制
- 家屬可隨行,憑L2身份可合法工作或免費就讀公立學校/享受本地學費
- 無公司規模、資產數額限制
- 無英文能力要求
申請流程
- 簽署合同,律師評估公司及個人資料
- 構建跨國關係(美國公司註冊、銀行開戶、租辦公室及國內公司資料整理、翻譯、打投資款),同時律師準備其他L1申請文件
- 遞交I-129申請表及材料至移民局,移民局審核通過發放I797文件
- 領事館面簽,獲得簽證赴美
EB-3三個具體分類:
熟練技術工人:申請人必須能夠勝任至少需要兩年培訓或工作經驗的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擁有學士學位的申請人;
其他工人(非熟練技術工人):申請人能夠勝任不需要工作經驗的工作。
計劃基本條件
- 主申請人年齡在18-50之間
- 身體健康
- 登陸後必須為指定雇主工作1年
移民計劃詳情
- 無學歷、資產、語言要求
- 登陸即有工作安排,生活無憂
- 一人受僱,全家獲發永久綠卡,子女享有免費美國公立教育
EB3申請流程
- 簽約、準備文件、律師審核
- 勞工證申請及獲批
- 移民申請及獲批
- 個案轉至美國國家簽證中心(名字調查和背景調查)
- 面簽、取得簽證
計劃基本條件
- 必須建立一個業務或投資於現有企業,該企業必須於1990年11月19日後成立或重組
- 該外國人必須投資100萬美元,或在美國移民局指定的區域中心投資50萬美元
- 業務必須創造最少 10 個全職美國人的就業機會
- 資金合法來源證明
- 主申請人年滿18歲
移民計劃詳情
- 無學歷、履歷、國籍、投資經驗及企業從商經驗要求
- 無英語測試成績要求
- 無居住限制
- 一份投資,全家移民
- 批核時間短
EB5申請流程
- 簽約區域中心
- 匯款
- I-526 臨時綠卡申請
- 投資人獲取臨時綠卡
- 待移民局審批平時間為14-17個月
- 投資人永久綠卡的申請及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