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解读
香港是国际金融市场之一,借着低税率、离岸注册便利、金融环境宽松等优势,是国际投资的重要平台。在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之自动交换》生效后,高净值人士在香港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券商、保险公司、信托机构等)开立的账户的相关信息,将会被香港税务局报告到投资者所属的税务机关。如果不进行合法有效的财富规划,税务问题将极为复杂。
此前,香港和中国大陆加入CRS时,有的投资者还不相信规定会被具体落实。然而,他们显然低估世界各国政府打击海外收入逃税和洗钱的决心,此次决议必定让他们大跌眼镜;一旦实施,中国大陆的高净值人士的境外资产配置和财富管理计划将重新洗牌。
为此许家敏小姐比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之自动交换》、中国与香港法律及会计制度,让听众可解决客户财务问题。
香港移民
公司秉持着“诚信、稳健、卓越、专业“的服务精神。促进中港两地人才交流,协助内地人士来港升学进修,并提供就业服务。协助香港企业选择合适雇员,使香港可发挥独特优势,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的枢纽地位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功能,并提升香港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谋求满足客户移民需求外,进一步达到互利双赢效果。
协助香港不同界别企业策略性发展,提供专业意见。从而引入来港进修内地人士,共享中国经济发展拓展海外市场成果,故此特设研讨会让与会者进一步了解。
新西兰移民
新西兰自2007年实施 “移民顾问持牌法”,根据这法律新西兰移民服务顾问必须获得移民顾问局(The Immigration Advisers Authority)颁发的牌照方能为客户提供相关服务。故此我们与新西兰注册移民代理刘镇玮先生,在武汉成为合伙人兼任壹新保得信总裁。共同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
刘先生更特别介绍新西兰信托制度,在新西兰没有收入,委托人非新西兰居民,受托人是新西兰居民,受益人也不是新西兰居民的情况下,设立的信托就是新西兰海外信托。
新西兰议精心立法保护外国或非居民的信托和他们的资产。新西兰海外信托制度在今天的世界上来说如果不算那些离岸金融自由区应该算是最好的。在2007年的税务法案HC26中规定如果委托人在一年中的任何时间都未曾居住在新西兰,则新西兰的受托人就不用缴纳任何赋税,这意味着外国委托人设立的信托中的海外收入可以实现零税率,而信托可以投资在股权、证券、买卖资产、贷款、利息等领域,而全部免税。
新西兰海外信托的主要优势如下:
- 除了在新西兰当地赚取的收入外信托在新西兰没有税收
- 非新西兰人的委托人的赠与免税
- 如果收入来源在新西兰以外,分配给非新西兰受益人免税
- 新西兰信托被其他属地广泛承认,其中包含35个与新西兰有双边税务协定的辖区
- 新西兰海外信托的税务遵守和报告义务是最低的,如果没有年度税报需要存档则没有必要进行审计